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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场所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版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第4章“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和第5章“特定场所消防安全要求”为主要内容。

第4章规定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详细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原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巡查和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要求。

第5章规定了医院内特定场所的消防安全附加要求,通过结合医院的特点,明确了不同科室、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这些科室、部位主要是人员密集、人员行动能力差、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对保证建筑的消防安全至关重要。这些措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便于人员使用、执行。

一、总平面布置

主要是医用液氧储罐区

1、与医院外的建筑防火间距要符合建规第4.3.3条规定。

2、与医院内的建筑防火间距要符合《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的规定。

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室外液氧罐与办公室、病房、公共场所及繁华道路的距离应大于7.50m。

二、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

1、防火分区按建规5.3.1要求执行。

2、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高层建筑内的门诊大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应为4000㎡。

3、医院建筑内的手术部,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应为4000㎡。

4、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部、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与其他部分隔开。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5、设置分子筛制氧机组制氧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氧站宜独立设置或设置在建筑物屋顶;

(2)氧气汇流排间与机器间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氧气汇流排间与机器间之间的联络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氧气储罐与机器间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氧气储罐与机器间之间的联络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三、平面布置

1、主要在建规5.4.5

2、中心供氧用房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

3、病房楼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罐。

四、安全疏散

1、防火分区、楼层一个安全出口的限制,参见建规5.5.8

2、疏散楼梯参见建规5.5.12与5.5.13

3、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的设置,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房间,当建筑面积不大于75m²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4、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5、疏散距离参见5.5.17

6、疏散宽度参见5.5.18

除符合建规要求外,尚应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第5.1一般要求。

五、手术部

1、手术部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清洁区域的楼梯口附近或走廊。必须设置在洁净区域时,应满足洁净区域的卫生要求。

2、血液病房、手术室和有创检查的设备机房,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3、手术部洁净和清洁走廊宜采用隐蔽型喷头。

六、病房、重症监护室

1、避难间的设置参见建规5.5.24

2、病房应采用快速反应喷头

3、病房房门、公共区域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4、超过两层的病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面罩、照明设备、辅助逃生设施

5、重症监护室应自成一个防火分区,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七、药品库房、药剂室

1、与其他场所防火分隔

2、不应设置休息室、办公室,不留人住宿

3、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危险品库,禁止储存在地下室

八、病案资料库

1、用电设备安全措施

2、温度较高时的降温措施

九、实验室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2、电气线路的敷设

十、放射机房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2、X线机的电缆敷设和日常检查

3、核磁共振机房宜配置无磁性清洁剂灭火器

十一、营养厨房

1、油烟管道至少每两个月清洗一次

2、防火分隔,燃气管理

3、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应设置厨自灭系统。

什么样的建筑需要消防控制室?面积怎么定?

01、消防控制室设置条件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如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那可只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比如保安值班室。

02、消防控制室位置的选择

1、一般设于建筑物的首层,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也可以设在地下一层,但要满足通往室外安全出入口不应大于20m。

2、应远离强电磁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房、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

3、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03、消防控制室面积、尺寸的确定

要确定控制室的面积尺寸,先要知道控制室里面要安装什么。在讨论如何确定控制室面积尺寸之前,先来介绍一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和各自的应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结构形式可分为台式、柜式与壁挂式三种类型:

1、壁挂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其连接探测器回路数相对较少,控制功能较简单;一般用于区域报警系统。

2、台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其连接探测器回路较多,联动控制较复杂,操作使用方便,一般常用于集中报警系统。

3、柜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其与台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基本相同,内部电路结构多设计成插板组合式,易于功能扩展。

因此,可以总结出:A、对于仅有火灾探测报警无消防联动控制的建筑,只有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这再简单不过了。B、对于有消防联动控制,但连接探测器回路数相对较少,控制功能较简单的建筑,可选择壁挂式消防控制设备,壁挂设备占用面积比较小,只要保证设备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m就可以了,另外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离墙距离要有3m。C、对于规模较大,报警点数较多,联动控制较复杂的建筑,我们可以选择台式控制器。

布线

(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有利于穿线后提高线路的绝缘电阻,在穿线时,必须使用护围,以保护导线绝缘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穿越人防防护墙或临空墙处,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密闭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①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②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③ 管子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时;

④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6)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7)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 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①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②距接线盒0.2 m处;

③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应采用防晃吊架。

(8)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9)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建筑场所和设计要求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车站、 码头、机场的候车 (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 旅馆建筑、 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 建筑高度大于 15m或 体积大10O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

1、室内消火栓一般安装在楼道、过道以及方便人们取用的地方。多功能大厅中的消火栓则更加适合安装在疏散门等显眼之处;

2、消火栓的栓口距离地面0.7至1.1米, 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3、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单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

4、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在同层的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远距离不能超过25m;

5、尽量不设置双头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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